烟火深处的爷爷足球队******
从“学校体育”发芽,因“终身体育”发展——
烟火深处的爷爷足球队
很难再有一个足球场如这般“螺蛳壳里做道场”。
一块接近标准的5人制球场,长45米,宽22米,两个长边竖起铁丝网,一边挂着横幅“中国足球从我做起”,另一边用蓝色KT板顶棚延伸出狭窄的综合区:破旧的沙发和不成套的桌椅组成休息观战席;更衣室等同杂物间,想钻进去,得先拨开挂得密密麻麻的旧球衣借光,才能在足球和运动包的缝隙里找到落脚之地;休闲娱乐区最“宽敞”,塞着4张很难同时落座的麻将桌和观赛用的100寸电视;厨房“可以做几十人的饭菜”,还有一个洗澡间。平日训练,至少二三十人活动,若有比赛,容纳七八十人也是常态。
可要找到这个“秘密基地”,得先穿过一个农贸市场,带着生鲜干果、蔬菜杂粮的人间烟火气,转角隐入绿茵场。一进门,球场宽边的白墙上4个红字显眼“老有所乐”,一排小字点明方位“昆明市茨坝老年活动中心”。
“球队活跃的队员有70多人,五六十岁的居多,80岁以上的还有6名,年龄最大的88岁,是一支爷爷足球队。”66岁的孙滇云算得上队里的“中坚力量”,作为昆明一友足球俱乐部领队,他向中青报·中青网记者表示,这支中老年足球俱乐部有着40年历史,而这个球场是大家自筹9万元建的,“每周雷打不动的两次训练,这里已经成为老球员们的精神家园。”
“我们是1982年成立的,当时昆明市第一中学毕业的学子踢足球的特别多,为了延续学校的足球文化,大家就商量成立一个俱乐部。”这个被命名为“一友”的俱乐部最初有4名创始人,当时20多岁的孙滇云是年龄最小的一个,而另外3位“老大哥”包括中国足坛名宿马克坚、前昆明市体工队队长高祖培、前昆明市足球办公室主任白云祥,“4个发起人,现在就剩我一个,其他都‘走’了。”
学校的足球氛围,84岁的李崇智仍印象深刻,他是原云南省足球队球员、教练,球龄已有70年,而他的足球启蒙正始于校园,“1952年我进入昆一中,当时就被学校的体育氛围吸引。”他记得,学校有两个“最好、最标准”的足球场,篮球场也有10多个,“下午4点半下课,上千学生一撂课本就去球场了。”
但这并非不重视学业,而是在当时,体育和文化课地位等高,“成绩好、品德好的学生才能去踢球。”李崇智表示,目前,俱乐部里80岁以上的成员中还有两人是他的同学,“我们都是昆一中的学生,也都是云南省第一批专业足球队员。”
有了学校的基础,俱乐部很快发展到60多人,最初以昆一中毕业的学生为主,“来了不少中年人。”孙滇云记得,队伍成立不久,全国的中老年足球赛开启,为了参赛、壮大队伍,各行各业的人加入进来,“警察、医生、自主择业的、京剧团唱戏的……但大部分都有足球底子,很多人有过专业队经历。”1986年,30岁的孙滇云见证球队首次获得全国中老年足球赛冠军,“那时云南足球很少冒出头,我们就像卡塔尔世界杯的摩洛哥队一样,一匹黑马冲出去。”
“老人们尤其坚信,只要有人上场,云南足球就不会倒。”孙滇云记忆里,球队似乎没有难以为继的时候,俱乐部里的很多人年少时便已相识,他们是校友、队友甚至是师生,发展到后来,加入了亲戚、同事、朋友,“我们圈子里大概有200多人,‘一友’也从‘一中校友’转变为‘一群好友’了。”
8年前,球队结束了“漂泊”的日子,在距昆明市中心约15公里的茨坝街道拥有了固定球场,但球场地势较高,一到下雨天,天然草坪就暴露缺陷,上场的人都一腿泥,且日常维护费用也比较高昂,众人一商量,又自筹经费翻修了球场,“多的凑一两万元,少的凑千百元。”用国家级裁判、足球解说员陈晓昆的话说,“为了有个地方,能把大家和足球拴在一起。”
“拴在一起”意味着要先跨越队员间年龄的代沟,再携手蹚过时间的河流,至少在这片小小的球场上,“孤独感”对每个年龄段的人都是一个陌生的词。
无论场上场下,81岁的陈晓昆都十分自在,“训练后,大家分两桌做饭,我们老年人牙口不好,伙食既得讲求营养又要讲究火候。”他以牛肉举例,“一份做红烧,味道浓一点,给年轻人吃,一份做清汤,炖烂了,适合老队员。”而四五十岁还没退休的队员,通常忙不急吃饭,为了训练调的班,还得尽快补上。
做过心脏搭桥手术的李崇智则因身体原因被“禁赛”,但训练时间一到,他就会出现在场边指导技战术,在这里,几十年从业经验凝结的218条“信条”依然鲜活,不会再囿于箱底的笔记本里,在足球的语境里,“当年训练,两毛钱买一包辣椒就饭吃”的古早经历,也有了更多懂得珍惜的听众。
为了安全比赛,队内最早要求给70岁以上的队员佩戴绿色袖标,起到提示作用,但彼此熟悉后,“提示”就种在了心里,“我们球队有两条不成文的规定,一是不能抢老年人的球,只能封堵传球路线,二是不能和老年人有肢体冲撞,另外我会尽量把射门机会给他们。”40多岁的何庆伟是队里名副其实的年轻人,原本偶尔陪父亲来这儿踢球,在父亲离世后,他便正式成了球队一员,“前辈们脚下技术都非常过硬,基本功和对球的处理方式,有很多经验值得学习。最重要的是,他们发自内心的足球情结,感觉每周训练都在圆梦。”
为了“圆梦”,陈晓昆有过一次教训。“比赛中,一个来球位置太好了,我没忍住就跳起来甩了一个头球。”他没料到,以前当运动员的习惯动作,结果造成了脑部出现淤血,从此以后,他遇到年纪大的队员就叮嘱:“高球来了,用肩、用胸,一定不要拿头顶球,得忍住。”毕竟,伤病的滋味,他永远记得,“年轻时就因为双膝内侧半月板破裂,我才退队。”如今,还能坚持在绿茵场上,他很珍惜,“比分和输赢已经不重要,能过球瘾,还能适当锻炼身体,这就是真正的快乐足球。”
“我们需要的就是这样顽强生长的草根足球。”何庆伟认同这套足球哲学,“七八十岁,还能每周聚在一起,换换衣服,为自己一辈子的爱好上场,他们站在那儿就已经是非常了不起的成就。”心头一紧时,何庆伟会经常问自己,“今后到了他们的岁数,是不是还能坚持?”但看着眼前这些苍颜白发的足球“少年”,似乎又找不到给出否定答案的理由。
中青报·中青网记者 梁璇 来源:中国青年报
见到警车突然减速,重庆万州民警在私家车后备厢内发现大问题!******url:https://m.gmw.cn/2023-01/05/content_1303245342.htm,id:1303245342
果子狸、猪獾
是国家“三有”保护动物
法律禁止销售和食用
可有些人偏偏为一己私利铤而走险
对其实施非法猎捕并售卖
而其最终也因触犯法律而悔不当初
近日,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太安派出所民警在辖区进行日常安全检查时,发现一辆私家车的驾驶员见到民警时,神色慌乱、极不自然。
“见到我们后,他迅速减缓车速,与我们对视时,眼神躲闪回避,我们的第一直觉就是其车内很可能有‘问题’。”于是,民警上前示意该男子停车接受检查。
果然,车门打开后,民警很快便从车内后备厢查获果子狸、猪獾等野生动物的死体(均系国家“三有”保护动物),经现场清点,共有2只果子狸、被切割的猪獾肉若干。
当民警询问驾驶人刘某死体的来源时,他起初闪烁其词,不愿正面回答问题,在民警告知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猎捕野生动物的危害和严重后果后,刘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,交代车内的“野味”是从其父刘某华及其邻居梁某友、王某祥处获得,自己只是准备代为售卖。
得到线索后,民警迅速前往刘某户籍所在地——云阳县故陵镇展开走访调查,了解到当事人刘某华、梁某友、王某祥三人确实存在非法狩猎行为,并从几人家中查获大量已被分割的果子狸、猪獾等野生动物死体和多个兽捕夹,并对其依法予以收缴。
经现场讯问,三名犯罪嫌疑人均对自己在禁猎区、禁猎期使用禁猎工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。
据三人供述,他们曾多次通过在居住地附近放置捕兽夹的方式进行非法狩猎活动,对于捕获的多只果子狸、猪獾等野生动物,主要满足自己享用,剩余部分则委托刘某售卖,换取一些钱财。因涉嫌非法狩猎罪,民警将三人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讯问。
目前,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,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。
法条链接: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:
【危害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罪】非法猎捕、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的,或者非法收购、运输、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【非法狩猎罪】违反狩猎法规,在禁猎区、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、方法进行狩猎,破坏野生动物资源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罚金。
【非法猎捕、收购、运输、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】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,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、收购、运输、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,情节严重的,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。
警方提醒: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,禁猎期的非法狩猎行为破坏野生动物的繁殖,不利于野生动物的多样化发展。同时,食用野生动物极大可能感染病毒或致病菌,甚至引发重大疫情。所以,为了您及家人的健康,请拒捕食野生动物。
在此,蜀黍希望广大群众增强环保意识,自觉遵守法律法规,并与警方密切配合,共同抵制非法狩猎行为,若发现相关案件线索,请立即举报!公安机关将对非法捕猎、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严惩不贷。
稿件来源:万州公安
(文图:赵筱尘 巫邓炎)